关于征集2018年度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9来源: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作者: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完善我国输血医学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国输血协会在输血医学领域的技术优势和标准制修订的主体作用,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团体标准化体系,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CSBT ZD/W 2017-002)、《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评审、发布的工作程序》(血质委【2017】009号)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18年度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献血动员、献血服务、血液制备、输血传播疾病、免疫血液学、人类组织抗原、血液装备、血液后勤、血站建设、血液质量、血液信息化、输血伦理学、血液制品、临床输血管理学、临床输血学、细胞治疗、血液安全监测等相关专业团体标准。
二、申报具体要求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紧紧围绕输血医学领域的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符合国情,具有可行性,与现行标准无交叉、重复。申报项目贴合《血液标准体系方案》(附件3)需求。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主要技术内容科学,并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标准草案及相关说明应全包括编制标准的必要性和目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说明、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情况对比、涉及的知识产权及研究内容等。
       项目可由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协会会员单位提出。标准起草单位应不少于3 家,起草单位应为协会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其中,第一起草单位为主研单位,标准起草人应不少于7 人。
       标准主研单位具有中国输血协会会员资质的单位; 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备开展血液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能力。具有参与血液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当为标准起草单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熟悉标准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工作严谨负责。
三、申报程序
       各有关单位填写《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2),将《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材料及标准草案(草案封面盖主研单位公章),所有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申报联系人:徐蓓,电话021-62059435;
              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xubei@sbc.org.cn
              纸质版申报材料快递至: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609室
              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徐蓓,邮编:200051
 
 
附件:
1. 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评审、发布的工作程序
2. 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3. 血液标准体系方案

  

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