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 星期五

《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在宁波举行

时间:2018-06-28来源:宁波市中心血站作者:宁波市中心血站
         2018年6月21日下午,浙江省献血管理中心徐健副主任率调研组前来宁波市,开展《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修订调研,浙江省献血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罗建根科长、鲍淳茂、综合业务部王秀勇副部长、宁波市献血办徐红主任、刘奕宇副主任、全市各区县(市)献血办负责人及四位无偿献血志愿者代表等共20余人参加会议。

        首先,宁波市献血办刘奕宇副主任向前来参加调研的省献血管理中心领导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宁波市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城市,近年来,宁波的无偿献血工作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此次调研会能来宁波举行,是对宁波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省献血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罗建根科长就《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修订稿进行说明与讲解,他表示,《国家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于2014年进行了修订,而我省的表彰奖励办法还是2010年版的,本次对《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修订调研,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建立统一的省、市、县三级表彰体系,体现全省内献血者表彰的公平与一致性,增强政府表彰力度,形成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全社会联动的表彰体系。接下来,罗建根科长对《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修订稿进行了逐条解释。

图为罗建根科长
        刘奕宇副主任通报了我市无偿献血表彰奖励现状;接下来,各位代表就《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修订稿提出建议,讨论十分热烈。
        市献血办徐红主任提出,1.表彰工作要与各种配套政策相结合,如: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核中将无偿献血工作结合进去,用表彰奖励办法来引导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2.将组织参加无偿献血的单位表彰归为无偿献血特别奉献奖。3.各级(省-市-县级)标准均由“政府表彰”操作难度大,建议仅制定省级表彰方法,由省级政府进行表彰,各市级及县市区可根据省级办法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表彰奖励方法。4.建议各类奖项表彰标准和国家无偿献血表彰体系保持一致。

图为宁波市献血办公室徐红主任
        宁海县代表认为:1.建议规定表彰奖励执行期限,使献血者更及时地拿到表彰证书;2.建议县级表彰权利下放至各县,新修订各级表彰标准中献血次数仍需斟酌,若省级表彰标准明显高于全国表彰标准,可能会影响部分献血者(如流动人口积分换算等政策);3.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要与国家志愿服务奖接轨,建立星级制度,县级表彰1-3星志愿者,市级表彰4-5星志愿者,省级表彰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
        海曙区代表认为:1.“适当给予物质奖励”的物质一词可能会对部分献血者献血动机进行诱导;2.无偿献血表彰和宣传经费紧张,建议办法能够明确保障表彰经费的落实。
        慈溪市代表认为:目前各项表彰证书发放延迟造成许多献血者不便,另有部分献血者不需要表彰证书,是否可实现表彰证书电子化,使献血者各取所需。
        志愿者代表认为:1.表彰奖项的标准不能过低,否则表彰没有含金量;2.建议将稀有血型表彰奖励标准单列,有利于凝聚稀有血型人群,使其互助互救。3.无偿献血单位奖表彰标准设定单位献血比例时需考虑职工数多的大型企业。
        最后,省献血管理中心徐健副主任作总结性发言,她认为本次调研会讨论十分热烈,大家提出了很多建议和观点,主要包括:一是表彰体系问题;二是奖项标准问题;三是表彰落实执行问题;四是表彰证书问题。各位代表的建议调研组会认真考虑,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将我省无偿献血表彰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激励更多的无偿献血者,从而达到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事业的目的。

图为,省献血管理中心徐健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