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输血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经中国输血协会第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CSBT ZD/W 2016-001
为了确保中国输血协会工作正常有序运行,进一步明确会费管理,本着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加强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交纳指导原则
1、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义务,是协会对会员资格审定和保留的重要条件;
2、协会依据协会章程收取会费,会费收取标准按照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输血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二、会费的收取
1、会员每年交纳一次会费,按公历年份为会员有效资格计算单位;
2、会员在每年3月底前交清当年会费;
3、新申请入会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入会一个月之内应交纳当年会费;
4、未按期交纳会费的,协会秘书处通告提示,补交者保留会员资格及权利;无特殊理由一年不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停止相应的权利及待遇;
5、会费收取数额分别为:
(1)血液中心会费为20000元/年;
(2)献血办公室会费为5000元/年;
(3)地方输血协会会费为5000元/年;
(4)科研院所会费为5000元/年;
(5)医疗机构会费为3000元/年;
(6)中心血站年采血量5吨以上会费为5000元/年,5吨以下(含5吨)会费为3000元/年,西部地区中心血站会费为3000元/年;
(7)中心血库会费为3000元/年;
(8)单采血浆站(公司)会费为3000元/年;
(9)企业会费为20000元/年,企业理事单位30000元/年,企业常务理事单位50000元/年;
(10)特殊血站会费为20000元/年;
(11)个人会员会费200元/年。
6、会员有特殊原因,不能足额交纳会费的,需会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批。
会费以支票、转账方式直接汇入中国输血协会账号;入账后寄出票据。
三、会费的使用和监督
1、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使用原则;
2、完善收支管理程序,对会费严格实行收支分开,分级负责审批使用,加强自律,减少差错失误;
3、账目公开,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