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王小玲
献血时间:23年(献血17900毫升)
献血地点:中华路献血屋
“对我而言,献血如日常
除特殊情况
23年来我一直坚持定期献血”
即将满60岁的王小玲
捐献了第46次全血
为她的“热血生涯”画上圆满句号
(备注: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但并不是超过55周岁就绝对不能献血,如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13个献血证
王小玲的13个献血证,记录了她23年来的每一次献血。
因多年坚持献血,王小玲分别获得过全国无偿献血金奖2次;全国无偿献血银奖2次;全国无偿献血铜奖2次。对于这些荣誉,她说没什么,自己做的不过就是日常的事,不光帮助了需要的人,也促进了自己身体的新陈代谢。
受王小玲影响,她的老公和儿子也参加无偿献血多年,她的老公唐山江也曾获得过全国无偿献血银奖。
血站“老友记”
第一次献血,就是送孩子去学校时,正好遇到丁字口有献血车,于是上车献了血,一直献到国家规定的60岁献血年龄为止。
一晃23年过去了,很多血站工作人员都认识她,甚至还有几个“老友”。第一个老友是已退休的招募科科长刘明先,从2000年认识至今,巧的是,她们现在还是一个合唱团的团友。另外一个老友就是王丹,从王丹刚上班就认识了,一晃快20年了。
“我似乎在献血中找到了快乐,很开心,认识了不少的朋友。”王小玲性格很开朗,平时参加合唱团,参加舞蹈团,她说,无偿献血本就是公益,全凭个人意愿,没人可以强迫。能既坚持这么多年献血,与血站的工作人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这么些年下来,大家像老朋友一样,见面聊家常,还有就是半年一次的约定。
生活的点滴汇成了爱心的河流,流进了需要用血的患者身体。帮助别人快乐自己,这就是普通人的快乐。在此,真诚地对王小玲阿姨说一声谢谢,看似普通的日常却并不普通。谢谢您的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