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通过国家级检机构 资质认定和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换证复评审

时间:2018-06-13来源:辽宁省血液中心作者:辽宁省血液中心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评审专家组对辽宁省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了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二合一换证复评审工作。
       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是司法鉴定机构获取执业许可的必要条件,此次是辽宁省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自2015年5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专家组关于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二合一现场评审以来首次接受复评审。专家组在复评审过程中现场鉴定样本试验考核,查看了实验室环境及仪器设备配置;查阅能力验证活动结果、能力变化情况;审阅了相关文件及文档记录,对本所的质量管理与技术能力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针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并最终宣布通过评审。通过此次评审,表明辽宁省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所具备了相应认定认可准则开展检测的技术能力,可在认定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MA与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通过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提高鉴定所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可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鉴定所全体成员将为持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靠性,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及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而不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鉴定所将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确保法医物证鉴定质量,科学、安全、准确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