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安民警的献血情怀

时间:2019-04-06来源:马克-山东省泰安市中心血站-宣传科长作者:马克-山东省泰安市中心血站-宣传科长


坚持献血22年的新泰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陈洪喜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连续22年参加无偿献血,累计献血23次总量已达7200毫升,先后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和银奖。这是我人生中最值得自豪的一件事,也是多年来荣获的诸多荣誉中,含金量最高和倍感珍惜的至高荣誉。
 


陈洪喜刚刚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马克 摄影)

        记得第一次献血,是在1997年5月的一天。那个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尚未颁布实施,正处于由政府指令性计划献血向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过渡阶段。为响应国家倡议号召,新泰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民警集体献血。我当时作为青年民警,也是义不容辞地鼓起勇气,积极报名参加无偿献血。第一次献血,心中难免紧张与不安。在血站医护人员的安抚下,我顺利献血400毫升。献血后感觉神清气爽、没有不适感的我,在活动现场当起了义务宣传员,不时劝慰初次献血而略显紧张的其他年轻民警。有了亲身体验的献血经历,让我感触良多。献血无损健康,我们捐献血液只需要几分勇气和爱心,但是却能够挽救很多患者的生命,内心深处也平添了几分欣慰与自豪,因而萌发了今后只要身体、年龄允许,就一直献血不止的想法。
        从此以后,我成为了单位中的无偿献血主力军。22年来,我每年都会坚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23次献血记录,已填满了3本献血证。据临床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介绍,按照医院临床常规给危重病人每次输血800毫升计算,我的无偿献血量相当于挽救了9个患者的生命。与此同时,我还动员妻儿跟我一同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在单位,我也会身体力行的向身边的同事们宣传推广献血公益事业,鼓励大家作为公安民警、人民公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019年,累计献血7200毫升的我,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
        捐血救人,功德无量,热心公益,让爱传递。作为一个坚持献血22年的固定献血者,每当我看到流动献血车停靠在路边,有数十人在排队等候献血时,都会为有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献血者队伍而感到欣慰,都会为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份子而感到自豪。(陈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