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里的“区别对待”你遇见过吗?

时间:2023-04-28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作者: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周晓旸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当您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献血,可献血车上的工作人员接过您的身份证后,却告知您超龄了,不能献血!可明明前面的那位献血者年龄和自己差不多,怎么就能参加献血?
       又或者,您通过了严格的体检征询及初筛检测后,工作人员建议您捐献400毫升,却建议另一位捐献300毫升,您为啥比别人多100毫升?
       明明都是献血,咋还被区别对待了呢?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有关献血里的区别对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血液是拯救生命的宝贵资源,在无法人工合成的情况下,只能依靠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无私捐献,参加献血的人只有符合健康标准才能将“传递生命”的心愿达成。
       献血健康标准
       1、年龄:18—55周岁(有过3次以上献血经历,身体健康且有强烈献血意愿的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3、血压: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 (脉压≥30 mmHg);
       4、脉搏:60~100次/分;
       5、无经血传播疾病;
       6、一周内感冒、女性月经期前后三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8天内暂缓献血,患高血压病、糖尿病病人不能参加献血(但血液粘滞度高、高血脂等可以参加献血,献血可有效降低血液粘滞度及血脂)。
       而这些标准的制定,也是为了更好保障用血者的输血安全和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一般认为,如果一次性失血量不超过总血量的10%,可通过机体的自身组织间液向血循环的转移而得到代偿;如果失血量超过总血量的10%时,人的身体就可能会出现症状。
而正常成人的血液总量占体重的8%左右,也就是说,人体血液总量=体重(公斤)×8%。基于此,血站工作人员会将每一位献血者的体重、身高、献血前的饮食及休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合理献血量的建议。
       同样,也是出于对献血者身体健康的考虑,同时为满足长期、固定献血者的献血愿望,2012年7月1日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明确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对这一类献血者的年龄限制由55周岁放宽至60周岁,并且仍需要在严格体检的基础上进行。而首次献血且年龄超过55周岁人员不可以献血。
       所以,不是所有超过55周岁的人都可以献血呦!
       这么暖人心的区别对待,符合献血健康标准的您,还不来体验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