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宜昌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时间:2024-01-02来源:宜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作者:宜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吴玮、陈敏

         2023年12月29日,市政府办下发通知,《宜昌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月27日,在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泽江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宜昌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并要求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要不折不扣落实医院血费直免及“三免”等激励政策,让献血者有更多获得感和荣誉感。要加强公益宣传,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献血理念深入人心。
         现行的《宜昌市无偿献血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1999年7月公布施行,在推进我市献血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实施细则》有较多内容与国家现行政策不一致,难以适应我市当前无偿献血工作要求。新颁布实施的《宜昌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二十七条,聚焦加强政府保障、规划布点、为献血者提供福利便利等方面进行修订,将全面提升献血者优待“含金量”,推动公共交通、医疗、旅游等公共领域对献血者优待服务政策的全面提质升级。
         据悉,新颁布实施的《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紧紧围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扩大献血者年龄和献血对象范围、完善捐献成分血内容、献血者及直系亲属用血规定、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内容、制定“三免”激励措施、完善血液供应风险预测、应急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修订。
 
《宜昌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三大亮点解读
相关惠民政策正在稳步推进
 
等量·直系亲属用血报销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全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鄂卫办通[2021]38号)精神,《办法》明确了献血者直系亲属免费享用等量医疗用血。
在本市献血的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按照以下规定用血:
(一)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下的,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二)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及以上、1000毫升以下的,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
(三)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及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的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者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下同)临床用血时,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献血与使用血液产品不同的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可按上级有关规定享用医疗用血。
 
直免·血费减免零跑腿
《办法》明确: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临床用血后,凭相关材料可在就诊医疗机构办理血费直接减免或者在市中心血站、县(市、区)采血点、相关网络平台办理血费报销手续。在异地用血的,血费报销标准按本市规定执行。
实现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目前,我市40家医疗机构与省级平台的数据互联共享,全面实现“血费直免”。
 
免费·“三免政策”关爱献血者
《办法》中对宜昌市无偿献血者“三免”激励政策首次明确:
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一)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鼓励其他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参照执行;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三)免缴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