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郭秀峰完成第200次献血,传递检察温度与爱心力量

时间:2024-04-03来源:株洲市中心血站作者:株洲市中心血站

      血液是拯救患者生命的重要物质,无法人工制造,只能依靠人们用爱心提供。无偿献血,是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之间的连接,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在这条充满爱与奉献的道路上,总有很多人在默默奉献。郭秀峰,这位来自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便是其中一位。3月31日,郭秀峰同志完成了在株洲地区的第200次献血,这一数字的背后,是他对生命的敬畏与对社会的深沉大爱。
郭秀峰先后三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2021年获评“湖南好人”称号
      郭秀峰的献血之路始于2001年年底。当时,尚在吉首大学读大一的他,看到校园里停着一辆采血车,怀着好奇和一颗帮助他人的心,他第一次走上了献血车,献出了300毫升全血。这一刻,无偿献血的种子便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毕业后,郭秀峰响应国家号召,前往湘西花垣县开展大学生志愿西部服务。2005年7月,在朋友们的鼓励下,他再次鼓起勇气,从所支教的乡镇中学乘车到采血点,捐献了400毫升全血。这次献血让他更加坚定了决心,把无偿献血作为一项固定的“爱心事业”来做。在湘西工作期间,他每年都会定期乘车到吉首市献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着爱心与温暖。
      2010年,郭秀峰调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随着工作环境的改变,他可以在城区就近献血,这使得定期献血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种“固定模式”。献血的过程中,郭秀峰结识了同样热爱献血的易梦琪和丁光华。通过他们的介绍,他了解到机采血小板的重要性。从2015年开始,郭秀峰开始捐献血小板,每半个月,株洲市中心血站就会出现他熟悉的身影。为了不影响工作,他通常将捐献时间安排在周末。有时,他会约上丁光华一起,先骑10公里的自行车到丁光华家,然后搭乘他的顺风车前往机采室;有时则是一大早乘坐大巴,再转乘公交车到达血站。每次捐献机采血小板,郭秀峰都要在凌晨5点多就起床赶路,无论路途多么艰辛,他都从未退缩。
      郭秀峰之所以如此坚定地走在献血这条道路上,其背后深藏着家庭教育的熏陶。自幼他便受到家人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的良好教育,在心灵深处早已播下了善良与奉献的种子。而在检察院处理刑事案件的职业生涯中,他更是深切地感受到生命的可贵与帮助他人的重要性。这些经历让他更加坚信,人应当怀揣善心、践行善行。因此,他将献血视作一种生活常态,不仅自己坚持献血,更希望借此契机,激发更多人的爱心与奉献精神。
      面对社会上对献血的种种误解和质疑,郭秀峰始终坚信,最好的回答是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点。去年3月,作为“湖南好人”去醴陵市姜湾小学讲课时,他分享了自己的献血故事,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激励更多的人关注并参与无偿献血,传递爱心与正能量。
      二十余年来,从一个青涩的大学生到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员,郭秀峰的献血之旅伴随着他的成长与变迁,更体现了他对社会的责任与担当。
      郭秀峰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坚持与奉献的故事。他以自己的行动展示了一个普通人的力量,虽然微小,但当这份力量以坚持不懈的姿态持续释放时,它能够点亮他人的生命,成为社会最温暖的光。正如郭秀峰本人所言:“做好事,不在于回报,而在于那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