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范围扩大,让爱心传递温暖更多人心

时间:2024-06-07来源:潍坊市中心血站作者:潍坊市中心血站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扩大了无偿献血“受益人”的范围,增加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自4月1日起实施至今约两个月的时间里,不少献血者的家人享受到了用血费用的减免,真正实现了“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的优待权益。
  丁先生已累计献血8400毫升,今年3月份,丁先生的岳父在我市一家医院的重症医学科住院,输血费共花费9245元,血站一次性为丁先生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达9240元。今年20岁的刘女士累计无偿献血量1100毫升,她的祖父在第80集团军医院住院,今年4月份,出院时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共减免1210元。“《管理办法》新政策实施后增加的受益人范围,我的爷爷才能享受到这样的好政策。今后我还是会继续奉献爱心,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加入到献血队伍中。”刘女士说。
     4月1日,《管理办法》实施后,由于“受益人”的范围扩大了,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临床用血费用的减免。而该减免标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血站的献血量累计计算)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减免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终身享受减免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第二是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第三是受益人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该《管理办法》中的总则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简称“受益人”)。而之前的《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总则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因此,无偿献血的受益人范围扩大了。
这不仅仅是一份政策的落实,更是对人间大爱的呵护与颂扬。无偿献血,本是人间至善之举,犹如涓涓细流,汇聚成生命的海洋。如今,受益人的范围得以扩大,更多的生命得以在这份爱的滋养下茁壮成长。这不仅简化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的流程,更是为广大献血者及其受益人提供了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
  献血之光辉,温暖人间。曾经,那些默默奉献的献血者们,他们的善举或许只在亲人、朋友间传颂,而如今,这份温暖与关怀得以更广泛地传递。献血者,如春风拂面,温暖人心;受益人,如甘霖滋润,重获新生。愿此善举,如阳光普照大地,照亮每一个角落;如细雨滋润万物,使生命之花更加绚烂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