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担负起热血奉献的社会责任

时间:2024-06-13来源:咸阳市中心血站作者:咸阳市中心血站
      18岁是长大成人的标志,也是我国《献血法》规定的无偿献血起始年龄,青春大爱,开始担负起社会责任。青春在奉献中闪光,热血奉献,奔赴人生成功之路。为勇担社会责任的热血青年点赞。
      近日,笔者在咸阳市人民路大唐献血屋采访了热血青年张丰源:18岁,O型血,再次献血400毫升。
      张丰源来自内蒙古赤峰市,是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学的是电子商务专业。5月15日,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邮电大学生踊跃献血为挽救临床患者生命奉献爱心力量。张丰源因献血间隔半年时间未到,特地赶到大唐献血屋奉献爱心。张丰源说:“团体献血,不能缺席,我来补上集体无偿献血这一课。”
      18岁,担负起热血奉献的社会责任。谈到献血救人,张丰源感慨颇深,父亲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也是一名无偿献血者。令人痛心的是,去年母亲因车祸失血过多永远离开了温馨之家。第一次献血,他用热血奉献怀念母亲。来到古都咸阳读书再次热血奉献,张丰源说,热血担当责任,立志长大成才,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母爱是伟大的,笔者鼓舞张丰源努力学习以成功人生回报母亲。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呼吁更多热血青年向张丰源学习,勇担社会责任,走好人生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