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 星期三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采供血工作的若干工作建议(第一版)

时间:2020-02-05来源:中国输血协会作者:中国输血协会秘书处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国各地都采取了多项紧急措施,各地采供血机构也尽最大努力保障辖区内临床用血。目前严峻的形势给血液采集、血液库存管理、物资管理等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中国输血协会收集了各地采供血机构业已采用或拟采用的方法和举措,供大家参考。
       协会强调,这些方法和举措来自各单位的实践经验,不一定具有普遍性,更没有强制性,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和质量管理规范,决定实际工作程序和标准。
        各单位如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本建议有不妥之处,或操作中有其他问题或经验,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以便协会不断对本《建议》做调整和更新。
        让我们携起手来,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尽全力保障血液安全和采供血平衡,尽全力服务好献血者、志愿者、病患者,尽全力做好工作人员和所有相关人员的职业和安全防护工作



        1. 在献血者征询和选择方面
     
· 在献血者健康征询中增加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内容。如在过去28天(4周)【注1】内有下列4种(或6种)情况中任何一种的,建议暂缓献血。暂缓献血时间(屏蔽期)为脱离相关情况后至少28天(4周)。
        (1)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注2】
        (2)曾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曾经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
        (4)曾接触过野生动物。
 
         如果在湖北等重点地区(包括本地有病例持续传播的地区,下同)之外的区域进行采血,还应继续询问和排除以下情况:
        (5)有在湖北等重点地区、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6)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有病例报告社区的人员;
       
      【注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潜伏期1-14天,多为3-7天。协会收到的征询献血者过往经历和症状的表单中,有28天(4周)的,也有14天(2周)的。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人群密度、采供血状况、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各种条件千差万别,协会建议血站在综合评估当地各种情况和条件后,从中选择一个适当的间隔。本《建议》为行文简洁,只用一种(28天)作为表述。
      【注2】:建议健康咨询时,对仅有偶尔咳嗽等常见情况尽量加以甄别。

    · 附件1为《健康状况征询与告知》参考表单。
    · 在技术、条件和规程许可的情况下,血站可考虑对病毒标志物试行时限性检测。
 
        2. 在献血者回告方面
     
· 书面告知献血者,如在献血后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症状,或被要求隔离时,向采供血机构进行回告。应请献血者签名,确认知情同意。
    · 血站安排专人在献血后回访时,了解上述情况,再次告知。
    ·  有专门部门负责接受献血后信息回告。接到回告后应做好记录。
    ·  如献血者回告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或被要求隔离,建议(1)对未发出的血液进行隔离;(2)血液发往临床但未输注,紧急召回后将血液隔离;(3)清查与该献血者有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安排隔离;(4)在献血者隔离期满后对其进行回访,如排除感染,血液可放行。
    · 如献血者被确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建议(1)对未发出的血液作保密性弃血处理;(2)如血液已发往临床但未输注,紧急召回后作保密性弃血处理,并报上级部门;(3)清查与该献血者有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安排隔离。
    · 如献血者回告出现疑似症状或被确诊,而相应血液或血液成分已经被输注,应及时通知相关医院,并报上级部门。
    · 疫情严重的地区,条件许可时,可在进行常规血液检测和分离时,暂时锁定采集的血液,待献血后14天对献血者进行回访后,或献血者回告身体无异常后,再放行相应的血液。
 
        3. 在献血者动员和服务方面

    · 对团体献血、预约献血者要进行分段分时分流的统筹安排,合理控制安排某时间段献血人数,避免集中。团体献血中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 进入献血场所的献血者应佩戴口罩,为每位进入献血场所的献血者提供手消毒液消毒。
    · 有条件的可安排献血者之间距离尽可能远一些,尽量保持在1米以上,必要时也可间隔使用操作位。
    · 献血者使用握力球若需重复使用,必须使用一次性隔巾包裹,用后更换,且随时对握力球进行消毒。
      
· 必要时可安排专车接送献血者。
    ·  开展短信、微信、电话等招募,制定应急献血招募指南。附件2《应急献血招募指南》。
    ·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各服务点LED屏,户外展板等,多方位、多渠道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知识,消除群众的疑虑和后顾之忧。
      ·  在微信公众号、志愿者群及媒体推送无偿献血倡议书,呼吁民众献血,号召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部队官兵、高校学生发挥无偿献血主力军作用,表率献血,为爱逆行
    ·  如献血车停放、送血车和献血者接送车通行遇到困难,进入献血单位、区域受阻,或者预计会有困难,应及时联系有关管理部门或疫情防控管理部门,争取协调和支持,最好有文件、通知等,便于现场解释和协商。
    · 暂时减少社会志愿人员参与采供血服务工作。如需要社会志愿人员参与时,周密宣传和安排疫情防范和人员自我保护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和检查。

       4. 在保障供需平衡方面
    · 经常联系医院,了解用血需求及变化;对各种血液成分的采集、需求分别进行预测,指导编制血液采集和调配计划;
    · 必要时,通过管理部门协商与其他地区血站进行血液调剂;组织应急献血;向医院发布用血预警;要求医院暂停择期手术等。
 
       5. 在场地消毒、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方面
      
· 尽可能少地使用中央空调。确要使用中央空调的,空调要通新风运行。每天工作结束后,对人员密集场所风口进行消毒。
    · 空调要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 献血场所要求室内温度尽量控制在26℃左右;每日通风至少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对工作场所的座椅(包括献血大厅座椅)、楼梯、电梯扶手、台面、地面、设备使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擦拭。
      · 加强送血车辆的消毒,每次出车后回来消毒,特别是方向盘、门把手和座椅。
      · 加强对血液运输箱(送血至医院)的消毒,每日回中心后运输箱内外擦拭消毒。
    · 常规的医疗废物按常规处理。若发生疑似或确认感染人员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污染时,应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具体参考附件3。
    · 重要的防护用品各科室不留库存,站内统一管理,每天报需求,按需领用。
 
        6. 其他方面的建议
       
· 工作人员分班工作,每天安排一班人员上班,完成科室一天的工作量。各班之间人员尽量减少交叉或见面。
       · 注意交接场所、设备、文件记录等的消毒。
       · 强工作人员(包括物业、食堂人员)体温及健康情况的每日摸排,有发热或疑似人员,及时自我隔离及治疗。
       · 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尽量在工位附近活动,减少不必要走动。科室应有准确的上岗记录,以便出现异常情况需要了解情况或隔离人员时,能及时追踪到人,并尽量减少影响面。
       · 应特别注意及时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包括常规记录,和应对疫情时期的额外工作记录。
       · 各科室应每天报告本部门人员健康情况,如有发热及时居家休息,持续2天发热的,应到授权部门进行检测。同时,对密切接触者亦作居家隔离,待诊断明确后解除隔离。
       ·  要求单位职工在疫情期间如无特殊原因不要去外地。如确需去外地的,要统一向单位指定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告和请假;返回后要详细报告外出路线及接触人员、个人健康状况等情况。
    ·  安排专门人员对电梯、公共门把手每小时消毒1次。
      · 实施指纹考勤和相关管理的单位,应暂时停用。
      · 适当限制食堂的公共就餐区域,减少集中就餐,避免进餐时交谈,实行分部门领餐,分散就餐等。做好垃圾分类和管理。
 
鸣谢(排名不分先后):

资料来源:上海市血液中心、武汉血液中心、温州市中心血站、安徽省血液中心、雅安市中心血站、保定市中心血站、鄂尔多斯市中心血站、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心血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三门峡市中心血站、舟山市中心血站、连云港市中心血站、广安市中心血站、重庆市血液中心、巴中市中心血站、广州血液中心、浙江省血液中心、南宁中心血站、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山西省血液中心、包头市中心血站
 
资料整理:张晰,梁晓华,戚海,刘青宁,林俊杰,张瑜玲

指       导:   高新强,张睿,朱永明,付涌水




附件1.《健康状况征询与告知》参考表单
附件2.应急献血电话招募指南
附件3. 发生疑似或确认人员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污染时的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