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 星期一

爱心延续!福建又有两位新冠肺炎康复者接力捐献血浆

时间:2020-03-12来源:福建省血液中心作者:福建省血液中心

       3月10日,两位新冠肺炎康复者来到福建省血液中心,成功捐献800毫升恢复期血浆。截至目前,福建省共有4位新冠肺炎康复者完成恢复期血浆捐献,累计捐献1300毫升恢复期血浆,共同助力抗击疫情。
    “政府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出院时听说我们康复者的血液能够救人,我就报名了。”新冠肺炎康复者余先生激动地表示,“对我们来说,捐献一点儿血没什么,但是能救别的人,让更多人早日康复,早点儿回家,这是我的初衷。”
余先生捐献中
 
        据了解,41岁的余先生是湖北孝感人,春节前回到爱人老家浦城过年,因自觉乏力前往医院检查,被确诊感染了新冠肺炎。在南平市第一医院接受治疗后,于2月9日康复出院。出院时,余先生得知康复者的血液能够救治其他病人,便主动报名捐献恢复期血浆。经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在定点医院进行了医学评估后,确认其体内对抗病毒的抗体滴度达到捐献血浆的要求。
       3月10日上午7时,余先生就从浦城出发,经过3小时的路程来到福州,在福建省血液中心顺利捐献了400毫升血浆,实现了帮助新冠肺炎患者的心愿
余先生与工作人员合影
 
       来自宁德霞浦的林先生,则是在看到福建省首例捐献者的报道后,萌发了捐献恢复期血浆的想法。当天,在宁德市卫健委、红十字会、宁德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来福建省血液中心,成功捐献400毫升恢复期血浆。
林先生捐献前填表、与工作人员合影
 
      余先生和林先生分别是福建省第3位和第4位捐献恢复期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此前,福建省血液中心于2月25日成功采集了全省首例,该恢复期血浆已于2月27日上午发往临床用于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救治。
国家颁发的爱心捐献荣誉证书
 
       福建省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省级专家组副组长,福建省血液中心副主任褚晓凌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将恢复期血浆治疗纳入其中。明确提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大部分新冠肺炎患者治疗康复后,体内会产生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此抗体可有效中和及清除病毒。各定点救治医院对有意愿捐献血浆者进行捐献前医学评估,复查血常规、生化、氧饱和度、胸部CT、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和血清IgM、IgG检测等,评估合格者可与血站预约捐献血浆。对于康复者来说,捐献血浆就和普通献血是一样的,倡议康复者在治愈两周后可参加血浆捐献。自愿捐献者可联系各地定点救治医院及血站。
 

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Q&A
捐献血浆需要有哪些条件?
答:新冠肺炎康复者年龄在18-55周岁,愿意捐献出自己的血浆帮助他人。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且出院后2周以上,身体状况较好,无其他不适,并经相关医学评估,符合捐献血浆条件者。
捐献血浆有哪些流程?
答: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负责献血浆者的招募;有意愿捐献血浆者,按照预约时间到定点救治医院进行捐献前医学评估;经评估符合捐献条件者,定点救治医院将协助捐献者与相应血站预约捐献血浆;在捐献点,经过身份核查、签署知情同意书及填写无偿献血征询表,献血前健康征询和一般检查后,可进行血浆采集;血浆捐献完成后,向捐献者发放献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