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发〔201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正式施行,20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和有力推动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无偿献血制度全面建立。社会各界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献血救人的无私奉献精神,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单位和部队。为表彰先进,鼓励社会、公民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经地方有关部门推荐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对2016-2017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王立有等71,12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贾诚桢等84,991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王辉等235,855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纪宏文等202名同志、清华大学等439个单位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刘丽荣等9,39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天津市等13个省份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83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北京卫戍区等15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邢佳齐等1,649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递社会正能量,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现公布获奖者名单,请各地组织表彰活动,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希望获奖的个人、单位和地方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我们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他人着想,捐献热血,分享生命,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贡献力量。
附件1: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奖名单.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18年10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等奖项获奖者的决定》解读
转发至 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等奖项获奖者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