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 星期五

泰安市“血液银行”20年报销返还 输血费用1082.8万元

时间:2018-12-27来源:马克-山东省泰安市中心血站-宣传科长作者:马克-山东省泰安市中心血站-宣传科长

        据泰安市中心血站统计,2018年我市共为687人办理输血费用返还,报销金额达678254元,其中41人为异地血站代办返还,报销金额是27645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20周年,20年来,泰安市的“血液银行”共为12696位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办理免费医疗用血费用返还业务,累计报销返还金额达到了1082.8万元。
       据悉,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制定下发的《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从2018年12月20日起,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与此同时,无偿献血者受益人范围首次扩大至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配偶(即无偿献血者的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女婿和儿媳妇)。无偿献血者受益人享受累计报销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而且,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报销标准互不影响。这一规定的实施,将会大幅度提升“血液银行” 免费医疗用血费用返还金额,同时更加深切地让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感受到了“血液银行是赠送生命最珍贵的礼物”的真正含义。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及其亲属可到位于泰安市迎春路9号的市中心血站行政楼三楼的献血办,办理血费返还报销手续。按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献血者、用血者(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知情同意书,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财务结算发票、用血清单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注明“原件留存我处,血费未予报销”,加盖留存部门公章)即可办理。(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