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血液中心顺利通过复审继续保留 “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21-01-22来源:贵州省血液中心作者:杨健
       

        贵州省血液中心继2017年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后,2020年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2017年11月,贵州省血液中心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也是继获得“2012-2014年度贵州省文明单位”称号后的又一殊荣,标志着贵州省血液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此次顺利通过复审继续保留称号,是省血液中心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对中心全面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是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进取、攻坚克难、接续奋斗的结果。

        一直以来,省血液中心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外树形象,内聚合力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创建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理论武装不断强化,业务工作扎实有效,服务环境持续完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帮扶共建成效显著。近年来,中心围绕发展抓创建取得多项荣誉,曾获全省、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表现突出采血班组、省直机关文明窗口等称号,职工中1人获全省道德模范,1人获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1人获全省脱贫攻坚群英谱健康卫士,8人获省直机关文明标兵称号,3人分别获省直机关学习型党员、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百优医生,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2人共4次,银奖2人,铜奖1人,获全国无偿献血一星级志愿服务奖39人、二星级3人。今年初,省血液中心获“贵州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名职工获“贵州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经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全国、全省文明单位成果进一步巩固,党建、精神文明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互促共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并继续保留荣誉称号,既是对省血液中心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的充分肯定,又是在新时代中心发展道路上赋予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省血液中心党委将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起点,践行初心使命,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巩固成果、创新发展,引领全中心职工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与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积极投身到采供血事业各项工作中。同时,继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打造血站文化软实力,释放中心发展正能量,并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为建设崭新的血液中心、推动采供血事业发展和健康贵州建设做出新贡献!以更好更优异的成绩喜迎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