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2012年,由卫生部(原)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知识拓展:部分国家和地区对献血年龄的规定(岁):
世界卫生组织 18~65
美国 ≥16
加拿大 18~65
英国 18~65
德国 18~65
瑞士 18~60
澳大利亚 16~65
日本 18~69
新西兰 16~65
南斯拉夫 18~65
韩国 16~65
中国台湾 17~65
中国香港 ≥16
中国澳门 1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