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修订形成了《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2年2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修订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