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护人员更好理解和解决输血中的常见问题,因此探究临床输血相关常见的注意事项十分有必要,笔者总结一下几点。
一、采集受血者血样时的注意事项
1.输血前3天之内血标本所用血样要能够恰当反映受血者目前的免疫状态,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内采集的。如果受血者需要再次输注红细胞,尤其是受血者最后一次输注红细胞已间隔了24小时,应该重新采集一份血液标本进行交叉配合试验,防止产生新的不规则抗体。
2.出现稀释和溶血的血液标本一般不能使用,大量输液者血浆被稀释,影响ABO反定型;因溶血后的游离血红蛋白可以掩盖抗体引起的溶血,导致假阴性结果。
3.通常不允许从输液管中抽血,如遇紧急情况时,要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并弃去最初抽取的5ml血液后再采集标本。
4.若受血者已用肝素治疗,应在采集的血样注明同时通知输血科。
5.右旋糖酐等中高分子药物可干扰配血,应在药物输注前采集血样备用。
二、送到输血科的标本有哪些要求
1.预定输血前3天(72小时)以内采集的标本;
2.不得在静脉输液处血管采血样;
3.标本无差错;
4.标本无污染,无溶血;
5.标本量充足,一管抗凝血(抗凝充分,取红细胞),另一管不抗凝血(>3ml,取血清);一般医院选择抽取一管抗凝血,虽然血浆与血清都可以做反定型和交叉配血,由于血浆中有时有小的纤维蛋白凝块,与凝集反应不易区分,加上一些通过补体激活才能反应的抗体,用血浆就不能检测出来(抗凝剂能结合钙离子,阻碍了补体激活),所以用血清作反定型和交叉配血效果更好。
6.标本管标签完整,填写清楚,与《临床用血申请单》逐条核对一致。
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输血科可以拒收或要求重新采集标本,或重新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
三、《临床用血申请单》中为什么要清楚填写患者的年龄、性别 (女性妊娠史)
因为患者年龄可能对血型检定有影响,如<6个月内婴幼儿常因红细胞抗原发育不成熟或血清中AB效低影响AB正反定型。老年人也可能红细胞抗原减弱影响 ABO正定型,或血清蛋白水平低影响ABO反定型。填写清楚患者年龄,可为输血科ABO检定时提供参考,如是否考虑采用增强技术(LISS法)或吸收放散法正确判定患者ABO血型。生育妇女可能因妊娠原因产生不规则抗体,提示输血科抗体筛查时用敏感方法。
四、《临床用血申请单》为什么要填写患者的临床诊断、简要病史或治疗或治疗用药情况
1.有些疾病会干扰ABO血型鉴定,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恶性疾患可能发生 ABO 血型抗原强度减弱,导致漏检或ABO血型误定;细菌感染可导致0型或A型患者产生“类B”现象;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的红细胞呈缗钱状可能导致血型误定;肝脏疾病、代谢紊乱、营养不良等,患者可能因血浆蛋白紊乱而干扰ABO反定型;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的自身抗体可能干扰 ABO正、反定型。
2.某些药物可干扰ABO血型检定,如患者静脉输注高分子药物右旋糖配,导致红细胞呈婚钱状干扰血型检定;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 ABO可呈“嵌合体”。
3.临床提供病人诊断、治疗用药等信息,有利于输血科在检定ABO血型、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时分析结果,有利于输血科对原始结果作出正确判定。
五、为何不能在血液内加入其他药物一起输注?
除了生理盐水外不可向血液内加入任何药物,原因是:
①药物加入血液后,不仅可能因改变血液中的pH、离子浓度或渗透压,而使血液中的成分变性,甚至可以发生溶血,而且药物本身也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物失效;
②某些药物加入血液会掩盖输血不良反应早期发现,特别是严重的溶血反应;
③把药物加入血液的过程,增加了血液被污染的机会;
④由于输血的速度慢,药物进人人体的速度也慢,故不易迅速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及时发挥疗效[9]。
六、哪些患者需要输注保存期短的血?
①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需要输血或换血者;
②严重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
③严重心、肺疾患者需要输血者;
④急性失血而持续性低血压者;
⑤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者。
上述患者之所以需要输注保存期短的血,主要是从2,3-DPG水平较高和钾的含量较低考虑的。因为保存期长的血中钾的含量过高,2,3-DPG需要在输血后12-24小时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而上述患者需要尽快提高运氧能力且不能耐受高钾,所以需要输注保存期短的血。目前普遍认为10天以内CPD.CPDA抗凝血含有2-3DPG很高的新鲜红细胞,且钾的含量不高,可以满足上述患者的需要。
七、大量输血的并发症有哪些?
大量输血的并发症有:
①循环超负荷 是因输血过多过快超过了受血者心血管负荷能力而引起;
②凝血异常是由于患者本身丢失血小板及凝血因子、稀释性血小板减少及放促凝物质等引起;
③枸橼酸盐中毒及低钙血症 是由于患者本身有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进行血浆置换以及输血速度大于150ml/min(成人)而引起;
④高钾血症可因患者原先已有钾潴留引起;
⑤低钾血症是由于红细胞再吸收血浆中的钾及输注保存血所致代谢性碱中毒而引起;
⑥高血氨症是由于患者肝功能不全引起;
⑦低体温 是由于大量输入未经加温的冷藏血而引起;
⑧微聚物与肺微栓塞 是由于保存血中白细胞、血小板和纤维蛋白形成的微聚颗粒而引起;.
⑨酸碱平衡紊乱是由于葡萄糖分解和红细胞代谢产物而引起;
⑩传播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 是因检测技术的局限使输血相关病毒漏检而引起。
八、大量输血时O型血应如何使用?
以往认为O型缺乏A抗原和B抗原可以输给其他血型患者而称为“万能血”。其实不然,O型血浆中含有抗-A和抗B抗体,可以引起溶血反应,尽量避免使用[13]。如果大出血患者情况紧急,处于循环衰竭状态,血库中又无血型相同的血液,此时可以先输注O型红细胞。
九、取回去的血液要按照规定时间内4小时之内输注完
血液需在4小时内输完,主要是考虑血液制品离开输血科温度监控(质量监测)的冰箱之后,接触到外面开放的环境, 血液是一种特殊制剂,是需要输入到患者身体内, 在这种开放环境得设定一个时间, 根据循证医学, 在4个小时内(从离开输血科保存冰箱到患者输完血液制品), 被细菌污染的机率及造成损伤机体的几率较低, 就是不管是1袋或1个单位、2袋或2个单位或者4袋或4个单位的血液成份, 都在离开输血科后应在4小时内输完, 而不是1袋血液制品或1个单位血四小时, 2袋血液制品或者2个单位血液制品8小时输完, 所以临床科室到底每次要取多少血, 是单袋取血、1次两袋或4袋,多袋血液制品都可以(急诊抢救), 只要能在规定的4小时内输完的量都可以。最好结合临床实际情况进行领取输注。
临床科室取回血液制品,半小时内要开始输上血的规定, 根据循证医学, 实验监测取血的温度箱(单采血小板除外)需保持冷链在10摄氏度以下, 时间大约可以维持在半小时内, 这样的血液, 如果不输还是安全的血(有效血液成分改变在可控(合格 )范围内), 可以退回输血科,并且用给其他患者输注,能够节约宝贵的血液资源。 但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版第28条明确规定发出血液后不得退回,WS/T 433-2013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中6.4.4.5根据上述循证医学的结果,规定全血、成分血和其它血液制品应从输血科取出后30min内输注,1个单位的全血或成分血应在4h内输完。其实30分钟开输血液,值得商榷,但是对红悬有意义,如遇到患者有输血性过敏等或者其他输血反应,分批次取血可以达到安全目的,因为患者申请的血液制品未用还可以给其他患者输注,这样有效的节约血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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