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所顺利通过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

时间:2023-05-19来源: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作者:杜海林

        5月7日,中心司法鉴定所接受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CMA复评审现场评审。评审组专家一行三人,分别来自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无锡中诚鉴定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南通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所法人、分管领导、机构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评审。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检测实验室应当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中心司法鉴定所自2012年首次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后,先后接受并通过多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评审。本次评审是对鉴定所检验检测资质的再次认定,同时也是对鉴定所检测能力持续保证的再次核验。

          评审组专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219-2017),鉴定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对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了评审。评审过程包括听取机构介绍、察看工作现场、现场提问、报告验证、盲样考核、抽查卷宗、操作演示等多个环节。通过评审,评审组对鉴定所技术能力及体系运行状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确认鉴定所质量体系运行有效,达到了资质认定准则的要求,同意推荐鉴定所申请的法医物证参数及授权签字人。经过紧张有序的评审,鉴定所最终顺利通过本次现场评审。
 


 

        本次评审不仅是对鉴定所前期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认可和检测资质的认定,也是对后期各项鉴定工作的鞭策和督促。鉴定所将以本次评审为新的起点,继续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219-2017)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鉴定水平,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