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 星期一

为什么99年献血,现在还给 “报销”?

时间:2024-07-27来源:包头市中心血站作者:包头市中心血站

      近日,黎先生拿着一本1999年的献血证,来到了包头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科进行“报销”。工作人员拿着这本保存依然完好的献血证,用专业且热情的态度为黎先生讲解政策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那么1999年献血,现在依然可以“报销”,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因为在内蒙古自治区存在着这样一项令人暖心的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的明确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医疗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享有相应的用血血费返还政策。对于献血者本人,5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无限量免费用血。5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这充分体现了对献血者短期和长期的关怀与保障。黎先生就是满足了这一条,5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黎先生1999年献了200ml血液,此次入院黎先生输了800 ml血液,根据相关规定,黎先生此次报销280元。
       还有什么情况也可以报销呢?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5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为献血者的家庭提供了一份安心和支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累计献血1000 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这一规定极大地鼓励了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献血的公益事业中来。
       这样的政策不仅是对献血者无私奉献的肯定和回报,更是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献血者、鼓励献血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发展,保障医疗用血的充足供应,让更多的生命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
       希望通过对这一政策的了解,能够激发更多人的献血热情,共同为生命的延续贡献力量。
       如果您还有任何想要了解关于用血血费返还政策,就给我们打电话吧0472-2529999
 
 
 
包头市中心血站用血血费返还途径以及所需相关材料:
临床用血血费返还现有三种途径:
一.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来包头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科。
二.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院所在的医院(我市部分医院已实现出院直报血费系统,可咨询所在医院输血科)。
三.献血者本人登录包头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提交相关材料。
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1.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证;
2.献血者的银行卡(最好是建行卡,如果是其它行的银行卡需要提供开户行);
3.献血证(纸质献血证、电子献血证均可)
电子献血证可通过关注“包头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4.结算清单(输血明细);
5.出院结算收据;
6.诊断证明(结算清单上血费超过2000元需要提供诊断证明,不足2000元的可以不提供诊断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者结婚证),献血者在献血时已填写过亲属姓名的则不需要携带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