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倡输用保存期内的血液制品,不输或少输新鲜血
目前,我国对献血者常规执行的传染病检查项目包括: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梅毒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这些项目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在血液保存期间,血液中的部分病原微生物也将失活,如梅毒螺旋体在4±2℃保存的血液中保存3天可灭活,疟原虫保存2周也可灭活。因此专家建议有输血指征者尽量输用库存血,不输或少输新鲜血。为确保捐献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同的血液成分根据科学研究和临床经验确定了不同的保存条件和期限。例如,全血和红细胞保存于4±2℃内可保存35天;血小板保存于特制的袋内,在22±2℃内并不断振荡,可保存5天;新鲜冰冻血浆在-20℃以下可保存1年。
三、有些特殊情况还是应选用7天以内的血液
尽管库存血有其优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包括新生儿、早产儿,尤其是需要换血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严重心肺疾病患者、急性失血持续低血压者,仍应选用7天以内的血液。这是因为新鲜血液中的有害物质(如代谢废物、氨等)积累相对较少,同时其所含的凝血因子、血小板等成分的活性相对较高,能够更好地满足这类患者的特殊需求,有助于改善组织缺氧状态和凝血功能,控制出血倾向,维持重要器官的功能。
因此,不同血液成分的保存和使用并非简单地追求“越新鲜越好”,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血液成分、保存条件、保存期限以及患者的治疗需求来综合考虑。在临床实践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保存条件、保存期限的血液成分来进行输血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