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FDA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血站建议的更新

时间:2020-03-17来源:协会秘书处作者:上海市血液中心 刘鸿翻译,王迅 朱自严审稿

        2020年3月11日,FDA正在与CDC以及其他联邦和国际机构密切合作,以监测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情况。目前尚不清楚血液和血液成分传播该病毒的可能性。但一般而言,呼吸道病毒是不通过输血传播的,也没有输血传播冠状病毒的报道。已采用的常规献血者筛查措施应该可以防止患有临床呼吸道感染的个体献血。例如,献血者必须身体健康并在献血当天保持正常体温。鉴于目前社区已受到影响,健康的个体还是建议需要继续献血的。

注意事项
  • FDA支持AABB 的建议,鼓励身体健康者制定献血计划以维持国家血液供应的充足。
  • 采供血机构应准备和评估其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挑战,如献血者和其员工是否能保证充足。
  • 目前,FDA不建议对无症状的献血者进行实验室检测和筛选。根据现有信息,血液样本中的SARS-CoV-2仅在重症患者中发现,而在无症状的患者中未发现。
  • FDA注意到,一些采供血机构正在考虑对COVID-19进行献血者教育和/或献血者延期措施。FDA认识到,仅将有疫区旅行史作为唯一的延缓献血的条件可能是不可行的。
  • 采供血机构不妨考虑使用献血者的教育材料,以指导个人防护并避免献血,如果他们具有:
    • 与被确诊或疑似患有COVID-19的个体的照顾,同住或以其他方式密切接触;
    • 被确诊断出或疑似患有COVID-19。
  • 采供血机构的医生必须评估预期的献血者并确定资格。根据目前可用的有限信息,我们建议患者在诊断出COVID-19后,症状消失后至少28天或在最近一次可能接触COVID-19的人之后28天不要献血。
  • 采供血机构可能希望考虑更新提供给所有献血者的献血后说明,以要求献血者尽快向采供血机构报告随后对COVID-19的诊断。血液机构也可考虑在COVID-19症状发作之前或之后的28天内对血液和血液成分进行招回和隔离;或在可能接触COVID-19的患者之前或之后的28天内收集血液。
 
上海市血液中心 刘鸿翻译,王迅 朱自严审稿

原文网址:
https://www.fda.gov/vaccines-blood-biologics/safety-availability-biologics/updated-information-blood-establishments-regarding-novel-coronavirus-outbre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