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19)》规定,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血质委”)于2023年11月牵头组织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的复审工作。经血站建设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结论为团体标准《血站业务场所建设指南 第2部分:成分制备》需进行修订。2024年8月,浙江省血液中心收到血质委《关于团体标准修订的通知》,牵头承担团体标准《血站业务场所建设指南 第2部分:成分制备》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4)》、参照《卫生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管理规定》,即日起面向协会会员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 11月30日。各省(市)输血协会、 科研院所、采供血机构、组织或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和建议,可填写汇总意见处理表,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血液中心。请提交反馈意见时,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信息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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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血液中心
2024 年 10 月31日
附件:
1、《血站业务场所建设指南 第2部分:成分制备》征求意见稿;
2、《血站业务场所建设指南 第2部分:成分制备》编写说明;
3、《血站业务场所建设指南 第2部分:成分制备》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4、《血站业务场所建设指南 第2部分:成分制备》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