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五

中国输血协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时间:2025-09-20来源:中国输血协会作者:协会秘书处
中国输血协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2025年9月20日,经中国输血协会第七届十五次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
 
CSBT ZD/W 2025-0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推动中国输血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升协会工作透明度,增强会员及社会各界对协会的信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在业务活动中的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真实性:公开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杜绝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采集与公开人员需严谨核实信息,确保其客观真实。
  2.准确性:信息表述精准清晰,避免模糊、歧义用语。数据、政策解读、活动介绍等内容要准确无误传达。
  3.完整性:全面公开协会业务、管理等重要信息,涵盖财务、决策、会员服务等各方面,无隐瞒或重大缺失。
  4.及时性: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信息,对重大事项、活动等,及时发布消息,保障信息时效性。
  5.合法性:信息公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协会章程,不发布违法违规及损害各方利益的内容。
  
第二章 信息公开内容
  第四条 协会基本信息
  1.基础信息:协会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登记事项(包括登记证号、登记时间、社会信用代码等)。
  2.宗旨与业务:协会宗旨、业务范围、历史沿革、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等介绍。
  3.章程制度:协会章程及各项重要管理制度。
  第五条 组织架构信息
  1.领导机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职责分工;负责人名单。
  2.部门设置: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职责及负责人信息。
  第六条 会员信息
  1.权利义务:会员权利和义务的详细说明。
  2.入会退会:入会、退会程序公开。
  3.会员名录:经会员同意,可适当公开会员名录,促进会员交流合作。
  第七条 业务活动信息
  1.工作计划与总结: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重大业务活动:活动开展情况、成果等信息。
  3.学术培训活动:学术交流、培训、研讨会等活动通知、议程、成果。
  4.承接事项与服务: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的名称、内容、实施进度及成果;可提供服务事项清单及运行情况。
  第八条 财务信息
  1.预算决算报告:协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2.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具体项目和金额;会费收支情况(包括会费标准、收取金额等)。
  3.捐赠资助信息: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包括捐赠人、资助人、金额、用途等。
  第九条 重大事项信息
  1.章程修订:协会章程修订情况。
  2.重大决策:涉及协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决策信息;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重要信息。
  3.人事变动:重要人事变动信息。
  第十条 信用承诺信息
  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收费标准等建立的信用承诺内容,包括承诺条款、履行进度、年度履约评估等。

第三章 信息公开方式
  第十一条 官方网站
  在协会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按信息类别分类展示,如协会介绍、机构设置、自律维权、总结计划等,方便用户快速查找。网站管理人员需在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准确、易获取。
  第十二条 微信公众号
  利用协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重要信息,内容简洁明了、形式多样,可采用图文、短视频、H5等形式,增强可读性与吸引力。对于紧急、重大信息,应在审核通过后立即发布。
  第十三条 刊物
  定期出版的《中国输血杂志》,编印的内部资料《中国输血》报;以纸质形式发送给会员,内容涵盖输血医学最新论文、协会资讯、无偿献血、行业动态等。
  第十四条 新闻发布与媒体沟通
  1.协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负责就协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新闻发布内容需经协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导向正确。
  3.新闻发言人应提前梳理发布要点,准备回应材料,确保信息传达清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章 信息公开流程
  第十五条 信息收集
  1.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按信息公开内容要求,负责收集本部门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信息收集人员对信息初步整理审核,符合要求后提交至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 信息审核
  1.部门审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提交信息进行审核,从真实性、准确性、相关性、合法性、合规性、语言表述、格式规范等方面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
  2.终审审批:部门审核通过的信息提交协会领导终审,从重要性、对协会形象影响等宏观层面把关,决定是否发布,通过后签字批准。
  第十七条 信息发布
  经终审批准信息,按预定公开方式,由相应负责部门按时发布,发布前再次检查内容、格式,确保无误。
  
第五章 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第十八条 定期披露信息
  1.协会年度总结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编制完成,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
  2.每年初理事会审议通过年度决算、预算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会员单位公开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3.每年3月底之前,公示上一年度的捐赠款项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临时披露信息
  1.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信息,在事项发生或活动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
  2.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重大调整等,在事项发生变动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 内部监督
  1.协会监事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重点关注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财务信息透明度、新闻发布规范性等;如有整改意见,协会秘书处各部门经查证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反馈情况。
  2.设立内部监督邮箱和电话,接受会员和内部人员监督反馈,对收到的问题尽快组织调查处理给予答复。
  第二十一条 外部监督
  1.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
  2.重视社会公众监督,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对收到的质疑、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回应处理。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办法,导致信息公开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依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中国输血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