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发〔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单采血浆站全面质量管理,提升单采血浆站血浆采集供应全过程质量标准及要求,保障血浆质量和献血浆者安全,我委对2006年制定的《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原卫生部2006年发布实施的《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377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2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修订解读